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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委换届改选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6-05-26     作者:Admin


    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各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改选工作,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特制定基层党委换届改选工作程序。
    一、党委会研究换届改选工作并作出决议,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请示。
    1.党委会研究换届改选工作,确定换届改选时间,党员大会议程。
    2.向上级党组织提交《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请示》的内容为: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下届党委(纪委)书记、副书记设置,委员构成及名额;选举形式。
    二、换届改选前的准备工作
    1.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召开党委(纪委)会,总结本届党委(纪委)工作,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拟定《换届改选日程安排》及《选举办法》。
    2.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布置换届改选工作。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党委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计划和要求;组织党员学习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与义务等有关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使党员明确换届改选工作的目的意义,教育党员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力,积极参加选举工作;讨论《选举办法》;讨论、酝酿党委(纪委)预选候选人名单。
    4.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听取各支部讨论、酝酿预选候选人的意见。党委将意见集中后返回各支部,组织党员进一步酝酿、讨论,直到大多数党员的意见趋于一致时,由本届党委提出下届党委(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根据差额选举的要求,预选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候选人数百分之二十,并上报候选人的考察材料。
    5.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征求党员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意见,根据党员的意见修改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6.制选票(不得少于两套)。布置会场,准备投票箱,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三、开好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预备会
    1.讨论党委(纪委)的工作报告,提出修改意见;
    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3.进行预选:(1)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票、计票。计票人在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2)清点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党员大会报告党员人数,说明本单位党员总数,有选举权党员人数,无选举权及预备党员数;宣布选举会议是否有效。具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为有效。(3)分发选票,大会选举工作人员核对选票发放数,是否有漏发或多发等差错,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时应注意的事项。(4)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票箱后封箱。(5)填写选票。(6)投票。按选举工作人员,大会主持人,其余党员的顺序依次投票,缺席党员不能委托别人代选或预选投票。(7)开箱清点选票,由监票人核对收回选票与实发放票是否相符,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宣布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并重新清点人数,发放和填写选票,重新投票)。(8)计票并宣布计票结果。监票人检查选票是否有效,选票所选人数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由监票人和计票人计票,将计票结果按得票人姓氏笔划为序填写书面报告,由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9)大会主持人宣布预选结果。大会主持人根据计票结果确定正式选举候选人(候选人数与应选名额相同)。当选人获得赞成票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票相等不能确立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4.召开党委会、总结党委(纪委)换届预选情况,审查确定党委(纪委)正式候选人名单;安排正式选举准备工作及选举时间;填写党委(纪委)候选人得票数书面报告,一并将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转入正式选举。
    四、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
    1.由党委负责人致开幕词;通过会议议程。
    2.由党委负责人向大会做党委工作报告,由大会审议工作报告,并通过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3.由纪委负责人向大会做纪委工作报告,由大会审议通过。
    4.选举。选举程序按照本程序预选规定中第三条进行。正式选举在确定当选人名额不足时,当选名额接近应选名额,经党员同意,可不另行选举。
    五、新当选的党委(纪委)成员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上届党委(纪委)推荐一人主持,无记名投票选举党委(纪委)正副书记,研究委员分工。
    六、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改选情况报告》。报告内容:换届改选概况、方法和步骤;党委(纪委)正、副书记及委员分工,每个人的得票数及推选书记、副书记的票数。
    七、将换届改选工作的文书、选票等材料封存归档。
    八、党委(纪委)换届改选中,实行差额预选是差额选举的一种形式,可以实行差额预选、等额选举,也可以差额预选、差额选举,采取哪种方式在《选举办法》中作出规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党委、纪委同时换届改选时,应按程序依次进行。党委选举结束以后,方可进行纪委选举。
    九、基层党组织是支部的单位,其换届改选工作参照本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