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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4-24

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公平公正。为做好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相关部署要求,确保工作安全平稳。

(二)严格招生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领导

组建成立4个小组(包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科考核组、监督组和材料审核组)全程负责蜜蜂研究所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组织工作,本次招生工作接受研究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090504)、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0)

四、复核方式、时间与日程安排

1. 复核方式:全部采取线下方式

2. 复核时间与日程安排

公布复试工作方案:4月24日;

复核时间及发布拟录取通知另行通知。

五、学科复核程序及内容

(一)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要求

通过学科初选的人员须按《中国农业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将所有纸质材料、证书扫描件等提交给培养单位审核。研究所审核后留存登记表等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退还证书原件。

(二)笔试(占考核总成绩的50%)

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笔试成绩的60%。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掌握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由学科考核组统一阅卷评分。

专业英语考核:占笔试成绩的40%。考核申请人对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和理解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面试(占考核总成绩的50%)

① 研究工作陈述:占面试成绩的4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可采用PPT形式),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② 综合素质考核:占面试成绩的40%。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考核可以与申请人的研究工作陈述一并进行。

③ 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0%。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复核总成绩按报考导师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行为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培养单位审查

材料审核组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提出拟录取名单并由蜜蜂所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通过后在蜜蜂所网站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凡在报考或考核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者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一)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非定向考生被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档案全部转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二)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拟录取定向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协议书到达研究生院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定向单位为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选拔时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课程期间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此类学生录取不超过当年本所招生计划的10%(不含专项计划)。高校专业教师及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有行政兼职)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及“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习”证明,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确定预录取名单后进行。由考生自行在二甲以上医院单独体检并寄送体检表(附件4),研究所不再集中组织。

八、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  楠    电话:010-62596412

联系邮箱:kyc_bee@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科技管理处

邮编:100193

所纪检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010-62592478;

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82106766。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蜜蜂所科技管理处负责解释。如上级单位有最新政策要求,以上级单位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附件:1.2025年博士生招生学科复核诚信承诺书

2.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体检表

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科技管理处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