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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拿什么考核你?(科技杂谈)
发布时间:2015-07-31     来源:《人民日报》2015年07月31日     作者:Admin

    ■符合创新规律的考核才能“考”出科研生产力,才能保障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


    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因承担马铃薯主食化课题,让马铃薯馒头、马铃薯面条走上百姓餐桌而进入公众视野。在农科院全院研究所的综合评价中,该所连续3年稳居发展速度第一。
    谈起农产品加工所快速发展的原因,所领导认为,坚持合同聘用、分类考核、动态评价、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评起到了关键作用。
    绩效考核是科研管理的必要手段,考评指标的设置具有直接的导向作用,是广大科研人员努力的风向标,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是提高科研效率的重要途径。通常来说,现代科研院所的人才队伍按照工作性质,大致可分为科研、科辅、转化与管理四大类型。工作性质不同,其内容、任务、目标也不相同,考核的办法也应有所区别。但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管理者采取打分的办法,无论从事哪类工作,都实行量化考核。采用该方法考核,往往忽略了科研课题本身的不可比性,和发表论文的刊物的学科与专业的不可比性等因素,最后都被折算成分数考核绩效、排队评比。
    科技创新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科研、科辅、转化和管理等不同领域的人才通力协作;即便是科研本身,也常常因学科、专业的不同而差异巨大。量化考核这一貌似公平公开的考核方法,实际上背离了科技创新的规律。
    比如,以SCI(科学引文索引)论文为主要评价指标,就让从事应用研究、成果转化与综合管理的科研人员很尴尬,因为他们通常很难发表高水平的SCI论文。同样,如果以经济效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则很难创造出经济价值。针对这些弊病,农产品加工所大胆改革,制定了新的考评原则,建立了一套综合考评制度。对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把发表论文的质量和数量作为主设计指标;对从事关键技术和装备开发、产品设计人员,则可按专利、产品、标准等的数量、质量和效益考核;对于成果转化人员,则按其推广品种、转化成果、转让技术与专利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考核;对于科研辅助和管理人员,可由科研人员或其他服务对象按照服务的质量、数量等进行打分考核。
    实践证明,这种科学合理的人性化考核评价,有效激发了全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协同创新能力,使科研产出成倍增加,科研效益大幅提升。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过去那种“一刀切”式的评价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科技创新的新形势。因此,迫切需要探索分类考核这样更符合创新规律的考核方式。符合创新规律的考核才能考出科研生产力,才能保障产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